7月26日下午,崇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暨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共崇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郝炳权,区委常委、副县长吴召忠出席会议。
吴召忠等领导带队实地查看了动迁居住小区综合治理试点小区——堡镇虹宝苑,详细了解了该小区的整体环境面貌、硬件设施配备等综合治理情况。吴召忠对虹宝苑小区综合治理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总结推广其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使各住宅小区能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有效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
工作推进会上,郝炳权就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相关部门与乡镇村居,各司其职。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考核机制、问题发现及时处置机制和托底机制。三是落实工作任务。要营造安定、安全、安心的治安环境,整洁、有序、优美的居住环境,便捷、优质、高效的生活环境,积极、向上、健康的人文环境,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一小区一方案”,坚持教育引导,依法管理。各单位要增强工作合力,相互沟通换位思考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不忘初衷,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
吴召忠代表县政府与堡镇、陈家镇、长兴镇代表签订了《2016年崇明县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同时,就加强崇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强化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小区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的重要性。二是要群策群力,全力以赴提高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
会议对深入推进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工作做了部署,并解读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县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各相关主体职责的实施意见》。
城桥镇镇政府、新海镇跃进居委、长兴镇风辰花苑业委会先后作了题为《加强小区管理 打造宜居城桥》、《以解决问题为先 以群众满意为本 扎实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构筑服务格局 提高自治水平 争创文明小区》的交流发言。
今年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基本达标年,也是2015-2016年度市县级文明小区创建考评年。崇明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基层建设,突出便民利民为民宗旨,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满意度,提升居民文明居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