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财政规划是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在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部门规划后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强化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充分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次编制范围是县本级所有预算主管部门,以及与县本级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在崇市属垂直管理部门。
编审工作突出“总量控制、严控支出、细化编制、讲求绩效、完善信息公开”等重点,编制工作体现五大原则,一是公共财政原则,各县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严控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保、农林水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综合预算原则,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统一编制部门和单位的综合预算。三是统筹兼顾原则,各部门、单位按照支出预算标准,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合理有序安排各项支出。四是讲求绩效原则,各部门和单位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体现绩效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强化绩效前评审,开展绩效跟踪和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同预算编制相挂钩,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五是量力而行原则,各部门和单位综合考虑本部门、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据悉,本次编制程序采取“二上二下”的方式,共分四个阶段,先由部门上报预算基础信息和建议数,经“一下”和“二上”后,最后由县财政局汇总编制政府中期财政规划,提交县政府审批,报市财政局备案,完成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