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本县召开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过去7年来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赵卫星,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乐声,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志勇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为群主持会议。
为创新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制度,2007年7月,在市民宗委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本县成为全市首个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试点区(县),积极开展了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工作。自本县实施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以来,基层领导更加重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明显增强;基层网络更加健全,实现了基层宗教事务的网络化管理;职责更加清晰,乡镇作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主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下阶段,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学习,及时领会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文明宗教场所创建、非正常宗教活动治理、宗教场所安全等工作,努力开创基层宗教工作新局面。
马乐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民族宗教问题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日益上升,已成为我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战略考量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我们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慎重严谨、周密稳妥的方式,有效维护本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把握方法,做到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依法管理,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的群众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民宗办和各乡镇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加强预警防范,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合力,努力开创崇明宗教工作新局面。
赵卫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崇明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他指出,要把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作为推进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的重要保障,把团结群众、凝聚人心作为推进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作为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的重要目标,不断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正能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会上,城桥镇和横沙乡两家单位作交流发言。县民宗办与各乡镇签订新一轮《崇明县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责任书》。全市其它区民宗办(委)主任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