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分别带队,对向化镇等11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是我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县领导在反馈会上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全面把握形势要求,深刻领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要结合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坚持领导带头作表率、坚持责任分解抓落实、坚持惩防并举见成效,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查找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注重源头整改,结合本单位特点抓好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四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今年的专项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实施。在各单位认真自查基础上,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组于11月中旬至下旬,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资料、延伸检查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帮助被检查单位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同时深刻查摆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