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崇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动员大会暨2018年崇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区文明委第一副主任李政主持。林杰、邹明、侯继军、薛红、陈学哲、龚朝晖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传达市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全身心投身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崇明区被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近几年来,崇明区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目标任务,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潘敏就崇明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谈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神文明建设战线要更加突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使之转化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重要遵循,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
二是要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充分发挥上海城市精神的涵育作用。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分众的“市民修身行动”。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以文化人,以德润心。
三是要把为民利民惠民的理念贯穿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美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
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海龙指出,今年是崇明在完成2015-2017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基础上,全面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开局之年,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面临的严峻形势。相比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任务增加了、标准要求提高了、考评的层级提升了。
唐海龙就如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标补短板,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项工作强调指出: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认识上提高站位,紧扣核心价值观引领这一主线,筑牢文明创建根基。
二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形成城市规范有序。
三是加强市容环境治理,要认清工作盲区并有效解决。
四是加强安全保序,牢牢守住“安全稳定”这一根本底线。
五是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实现百姓家门口的高效高品质的公共服务。
六是加强未成年人工作,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唐海龙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确保务期必成。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到位。二是深入进行创城测评体系研究,精准对标,务求实效。三是要全方位多载体宣传创城工作,搭建群众参与互动平台,实现自己的家园自己爱、自己的家园自己管,形成全民发动、全城同创共建的良好局面。四是要加强考核,严格督导,区创城办要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精准指导,在全区形成第三方测评、条上督查、块上自查等组成的多层次立体化督导体系。
他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振奋精神迈上新征程,真抓实干拿出新作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打造更高品质的人文环境。
会议通报了2015-2017年度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命名表彰了2017年度崇明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崇明三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片。
会上,公安崇明分局、长兴镇、城桥镇江山社区分别作创城工作交流发言。
区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局级干部;区文明委成员;区创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区级机关、区直属单位、在崇市属单位、驻崇部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全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受命名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代表等700多人参加会议。